增量政策出台预期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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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政策出台预期下调
2024-05-11 02:06:00
在一季度我国GDP增速高于全年目标的情况下,经济良好开局对改善有效需求不足提供了修复基础。鉴于一季度经济增速较高,使得全年经济目标完成压力有所放缓,这降低了二季度出台增量政策的必要性。
  5月8日,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会会长诸斌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度发力,从目前发布的各项数据看,二季度出台全面增量政策的可能性不大。
  “我们认为,二季度政策会在冷热不均方面做一些调整,适度发力的点会集中在推进进度偏慢领域,重点是以拉动消费为主,其中‘以旧换新’是一个抓手。”诸斌说。
  改善有效需求不足
  初步核算,一季度我国GDP总量为29629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实际GDP同比增长5.3%,高于市场预期的4.9%,也高于全年5.0%的增速目标。其中,名义GDP同比增长4.2%,较去年四季度上行0.4个百分点。从一季度数据看,经济呈现整体回升态势。
  在此基础上,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一季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呈现增长较快、结构优化、质效向好的特征,经济实现良好开局。与此同时,会议也对当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了总结。
  会议认为,当前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同时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国内大循环也不够顺畅。
  对于这些问题,中证鹏元评级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吴进辉表示,从一季度各项数据看,当前经济总量表现可圈可点,但结构出现了分化,名义GDP偏低,企业增收不盈利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都是有效需求不足的表现。
  据悉,有效需求主要包括投资和消费两个部分,其中,消费是有效需求的主体部分。目前所说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是指有货币购买力的需求不足。
  为改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受到市场各方关注。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将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然而对于市场来说,扩大有效需求的根本是建立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除此之外,居民的消费意愿也需要提振。
  诸斌认为,当前“以旧换新”的前提是居民手里有钱,如果在“换新”过程中能够出台更多的配套措施,缓解增量资金的一次性支出压力,这或许可以带动更多消费。
  完善“换新”配套举措
  在改善有效需求不足的背景下,二季度政策主基调仍是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而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成为推动更多实物工作量落地的一个重要抓手。
  以“以旧换新”为例,根据诸斌的观察,目前市场对“以旧换新”政策比较接受。据悉,目前“以旧换新”政策主要以汽车、房产等老百姓存量资产中的大件物品为主。也就是说,如果居民对汽车有迭代升级需求,当下不失为一个“以旧换新”的好时机。
  “按照现有政策,居民响应政策要求购买新车,会有专门机构回收这些旧车,同时相关的税费办理也非常方便。从政策细节看,现有政策安排对旧产品回收的优惠或补贴力度都比较大,也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从汽车”以旧换新“来说,目前优惠力度比较大,换车的时机也不错。”诸斌说。
  不仅如此,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
  根据政策安排,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梦飞表示,“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所得税扣税凭证不足、车辆报废拆解专用设备无进项税额抵扣以及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后不能对下游企业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问题。
  “下一步,公司将重新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支各项所得税成本费用,进一步降本增效,为建设低碳、环保、可持续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贡献自己的力量。”胡梦飞说。
  除了汽车“以旧换新”,近期多地也出台了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40个城市出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
  具体来看,住房“以旧换新”的因城施策推广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年初,住房“以旧换新”主要在三线城市,政策示范作用相对有限;第二阶段为2024年4月,以郑州为代表的二线城市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加码,更多城市采用国企收购模式;第三阶段为4月下旬,深圳、上海陆续发文,住房“以旧换新”扩散到一线城市。
  华泰证券研报指出,住房“以旧换新”分为国企收购、市场化交易、购房补贴三种模式,其中国企收购政策力度较大,消化商品房库存+增加保障房供给,政策想象空间较大。
  不过,对于“换新”实施细则中的配套举措,市场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诸斌认为,当前政策对旧物回收的制度比较完善,但对一些“换新”举措的激励还不够明确,对于这部分内容,如果政策制定部门能综合考虑出台更细化的优惠政策,那对拉动市场需求促进消费会起到非常大的助推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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